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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中学2024年科技特长生招生简章

依据《扬州市普通高中特长生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结合学校高品质发展需要,现面向扬州市应届初三学生招收科技创新特长生。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的原则,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范围
扬州市2024年应届初三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0—3人。

三、报名条件
考生应具备第1条必备条件,并满足第2或第3条之一即可报名:
1.综合素质优秀,学业成绩突出,志向远大,追求卓越;
2.初中阶段获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并参加全国赛(仅限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类;获奖证书上须为唯一作者,且须提供入围国赛佐证材料、论文两份、正规机构查新材料、科协出具的查重证明);
3.初中阶段获江苏省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机器人竞赛(含机器人项目、人工智能项目、创客项目)一等奖并参加全国竞赛(须提供参与证书)。

四、报名方法
符合我校申报条件的学生,请于5月17日前登录“扬州市直和广陵区普通高中特长生报名系统”(http://www.yzzk.org:8082/),填报我校,选择相关专业项目,并上传相关证明图片完成报名

五、选拔流程
1.资格审核:5月20日前,我校对系统内报名学生的基本信息和申报材料进行初审;5月20日,学生可通过特长生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名单将在扬州中学校园网同步公示。
2.特长测试:采用答辩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包括技能测试、获奖项目自述(需制作PPT)、专家问辩等环节,重点考察考生的科学素养和创新潜质。
(测试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
根据招生计划及特长测试成绩,确定科技创新特长生自主招生资格名单,分别给予扬州中学统招分数线线下10分、20分、30分三个档次的优惠政策。最终结果将在扬州市教育局官网及江苏省扬州中学校园网公布。

七、其他
联系电话:0514-87342142
联系地址:扬州市淮海路18号 江苏省扬州中学
本简章解释权归江苏省扬州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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