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响应国家“强基计划”、“卓越工程师计划”等重大战略需求,更好地落实《无锡市关于推进中小学工程教育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在“天一科学院学生自主学习模式探索”被评为2014年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促进学生个性发展、丰富学校校本课程体系,致力于为国家培育更多具备科学家潜质、愿意献身科学研究事业的优秀青少年。
天一中学将依托天一科学院,对具有科技特长的学生实施“适性培养”,为其提供个性化成才通道,助力学生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等学科竞赛,以及江苏省英才计划、江苏省中学生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计划、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项目中取得优异成绩。
二、招生对象、规模与报名条件
招生对象与范围
综合素质优秀、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志向远大;在科创或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等方面具有学科特长或发展潜能。
- 科创类:5人,面向锡山区所属初中学校。
- 学科特长类:10人,面向锡山区所属初中学校。
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
- 在区级以上科技比赛中获得个人或集体项目一等奖及以上;
- 在无锡市级以上科创比赛中获得个人或集体项目二等奖及以上;
- 学习成绩优秀,且在相关学科展现出突出发展潜力。
三、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报名时间和专项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
1. 采取个人自荐或所在初中推荐方式均可。
2. 报名表请于文末附件下载,电子稿发送至邮箱:248400800@qq.com;纸质稿及相关材料于初审时提交。
3. 考生须至天一中学招生办公室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 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② 反映科技特长的其他证明材料。
4. 自荐学生及推荐学校须恪守诚实信用原则;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学校将不予录取。
材料初审与专项测试
1. 由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审阅报名材料,完成初选并确定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
2. 组织考核组对初审通过的学生开展专项测试,重点考查学科素养与创新能力,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并在无锡市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内上报通过科技特长生认定的考生名单。
认定和签约
1. 学校与通过专项测试的考生签订《科技特长生招生协议书》。签约考生须参加中考,录取依据中考升学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且中考升学成绩不得低于当年天一实验学校分配线下10分(含)。
2. 签订协议的学生填报志愿时,必须在相应批次第一志愿填报“江苏省天一中学”;未签订协议者自行填报无效。
四、招生纪律承诺
1. 持续探索科技特长人才的科学选拔与系统培育机制。
2. 严格把控招生关键环节,确保招生过程公开透明,保障录取结果公平、公正。
五、组织机构
招生领导小组
成立招生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贯彻上级招生政策精神,制定招生工作规则与程序。
组长:朱卓君
副组长:陆锋磊
组员:陶波、袁小建、卫晓燕、陈志刚等
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孙建国
副组长:查晓东、冯丹沁、计进伟
招生纪检监察小组
成立招生纪检监察小组,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规范、公平、公正。
组长:冯冬雁
组员:高洪雷、陈立军、张永辉等
六、咨询方式
- 电话咨询:0510-88223286;0510-88223287
- QQ群:644034274
- 现场咨询:江苏省天一中学招生办公室
- 监督电话:0510-8822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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