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中“适应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教育教学改革”要求,加强我校创新科技人才的培养,彰显我校在体育、美育教育上的办学特色。现根据《海口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助力我校“双新”示范校建设,充分发挥招生工作的导向作用,制定我校2024年自主招生方案。
二、招生原则
1. 公平统一的原则。2024年秋季自主招生考试在海口市教育局的指导下,我校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内容、统一考试评分标准、统一公布专业考试成绩,确保考试工作公平、公正、准确。
2. 严肃考试纪律的原则。体育艺术特长生考试工作在校招生小组统一领导下,选聘专家、评委及学校相关人员组成考试工作组,负责组考与考试工作;由上级主管部门、校党委组织纪律监察小组全程录像、监督。
3. 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多种方式公示体育艺术特长生考试成绩及专业入围名单,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考试工作的阳光、透明。
三、招生范围
2024届具有海口市学籍且在海口市初中学校九年级就读满一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海口市户籍且在海南省初中学校九年级就读满一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四、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计划
2024年秋季海口市第一中学高中部自主招生人数计划招收130人。若生源不佳,学校可适当进行计划调剂。具体招生项目和人数见下表:
学科类:80人
(二)自主招生报考条件
1. 2024届具有海口市学籍且在海口市初中学校九年级就读满一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海口市户籍且在海南省初中学校九年级就读满一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 思想品德优良,身体健康,无纹身,综合素质评价B等以上。
3. 对所报考项目有具体要求:
(1)学科类:初中阶段在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等学科具有浓厚兴趣,持有初中学校推荐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自主招生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报名要求含线上信息填报和现场提交纸质材料两个环节,缺一不可。
1. 线上信息填报截止时间:2024年5月17日。
考生请根据报考类别扫描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
2. 线下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海口市第一中学高中部图书馆一楼提交纸质材料。未按要求在线上填报信息或逾期未到现场提交纸质材料者,视为报名无效。
纸质材料内容如下:
① 附件2《海口市第一中学2024年自主招生报考登记表》1份(需从公众号下载,打印后填写);
② 考生近期2寸彩色照片2张(按要求粘贴在《报考登记表》内);
③ 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复印件放入档案袋,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
④ 初中阶段《学生报告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放入档案袋,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
⑤ 初中阶段参加与报考科类相关且符合报名条件的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放入档案袋,原件现场核实后退回;
⑥ 报考体育类和舞蹈项目的考生需提供市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检查项目:心电图),提交原件;
⑦ 附件3《海口市第一中学2024年自主招生考试报考承诺书》,一式两份,考生和家长须手写签字。
3. 现场提交纸质材料地点:海口市秀英区白水塘路16号海口市第一中学高中部图书馆一楼。
4. 请按目录顺序整理材料;提交的复印件材料不予退还。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审核考生报名资格,上报教育局复核通过的考生,学校将以短信方式通知领取自主招生考试准考证。
六、招生监督
1. 我校自主招生录取关系到考生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安全稳定。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安全、平稳进行,学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设立校党委特长生招生纪律监督岗。
2. 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邮箱:
监督举报电话:13307522224(海口市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898-68689092(海口市第一中学)
监督举报邮箱:hkyzjwc@163.com(海口市第一中学)
七、录取办法
学校招生小组根据考生的报考志愿、各项目测试成绩、学业考试成绩(中考成绩)及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进行综合评价。各项目招生计划指标为该项目最大招生数,视实际考试成绩按1:1确定预录名单。
1. 经考核入围的学生,学校将以短信形式通知;专业考核成绩未达要求者,不再另行通知。
2. 拟录自主招生名单将在微信公众号、高中部公示栏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上报海口市教育局中招办批录。
3. 经考核入围的学生中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如下:
- 体育类特长生:中考成绩不低于中考满分(920分)的40%(其中武术类不低于50%);
- 音乐类特长生:中考成绩不低于中考满分(920分)的50%;
- 美术类特长生:中考成绩不低于中考满分(920分)的70%;
- 学科类特长生:中考成绩不低于中考满分(920分)的85%。
4. 根据省中招工作意见和实施细则,参加了学校自主招生考试并经公示合格予以录取的考生,视为已填报该校自主招生志愿,将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报省中招办备案。在所属录取批次中,该类考生按普通高中招录规则先于统招生优先投档录取。在中招管理系统中,其志愿将被自动设置为已填报相应学校的自主招生志愿,且不允许修改或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