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类考核项目及赋分标准
(一)考核项目
在就读初中阶段(截止特长生报名时间)参加国家教育部公布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自然科学素养类)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参加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科协组织的广西中小学电脑机器人竞赛、广西青少年航空航天教育竞赛和广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得自治区级一、二等奖;参加玉林市教育局、玉林市科协组织开展的玉林市中小学生机器人竞赛、玉林市中小学人工智能实践应用竞赛、玉林市中小学生程序设计挑战赛、玉林市青少年人工智能及机器人竞赛、玉林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玉林市航空航天教育竞赛获得市级一等奖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二)赋分标准
不同项目获奖赋分可以累加,但同类项目只取最高项目赋分。
获奖级别
国家级
一等奖每次10分;二等奖每次8分;三等奖每次6分。
自治区级
一等奖每次6分;二等奖每次4分。
市级
一等奖每次2分。
集体奖
参与成员每人每次获项目等次奖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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