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具有北京市户口、丰台区学籍在读初中三年级学生。
2. 身体健康、思想品德端正、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综合素质。
3. 在科技方面志趣坚定,热爱生命科学,具有相应的生命科学素养、技能和良好的发展潜力。
二、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人数 3 名。
三、招录流程
1、咨询时间
2025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30–16:30;
咨询电话:83884109、83844637 转 8097。
2、报名时间
有意向报考我校科技特长生的考生须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下午 15:00–17:00 到我校高中部办公楼一层书吧现场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一份;
(2)1 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
(3)报名简历(含中考报名号、成绩、与生命科学素养及技能相关的个人情况介绍等信息)。
> 备注: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校园,由老师引导按指定路线进入报名点;家长不得入校。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3、材料审核
我校招办将于
05月 16 日前
完成材料审核,按不超过科技类特长生计划数 1:1.3 的比例确定初审名单,并上报参加区级统一测试的考生名单,同时通知学生本人。> 备注: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或错误信息,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4、现场确认
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须于
05月 16 日下午 16:30–17:30
到我校办公楼一层书吧领取区级测试准考证。5、区级测试
审核通过的考生须于
05月 25 日(周日)上午 8:30–11:30
(以丰台区教委最终公布时间为准),凭准考证到北京市第十二中学参加区级科学素养及科学技能测试。6、测试结果
考核裁判依据统一标准进行评分,承办单位汇总成绩;在专业测试合格基础上,经区教委审议后拟认定合格名单。
- 合格名单以现场测试专家评委打分结果为唯一依据;
- 未参加现场测试者视为主动放弃,不安排补考;
- 不得以既往比赛获奖或成绩替代现场测试成绩或作为合格认定依据。
审议通过后,于
06月 6 日前
公示。7、录取
(1)通过专业测试的学生,依据专业测试成绩及招生计划,参照北京市招生政策,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经测试合格的特长生,在填报中招志愿时,须将我校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方可按特长生身份被我校录取。
四、其他事项
1. 学校高度重视科技特长生招生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统筹协调;
2. 严格遵照市、区教委相关工作要求、程序和时间节点执行招生工作;
3. 报名当天请务必按指定时间,持相关证件及报名表准时入校;
4. 本文所列招生流程仅涉及学校与考生直接关联环节,其余未尽事宜均以丰台区教育委员会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 信息来源:北京市第十中学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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